1993年,因上海法律专科学校(与上海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两校一体)加入上海大学,成立上海大学法学院,文学院法律系(复旦大学分校法律系)改称为文学院涉外经济法系。1998年10月,原文学院涉外经济法系与原知识产权学院进一步合并成为新知识产权学院。
举办国际研讨会
“上海工业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建立于1988年。1991年,该中心与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科学技术大学、上海社会科学法学所等单位的相应机构共同组建了“上海科技法律联合研究所”,方明伦常务副校长兼任该所所长,该所本部设在上海工业大学。1994年5月,上海工业大学、上海科技大学、上海大学和上海科技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新上海大学。1994年9月,在上海科技法律联合研究所基础上,由钱伟长校长亲自倡导与联系,香港星光传呼集团董事长黄金富先生当年首期各捐赠200万元人民币,合同约定十年内今后每年再各捐资100万元人民币(共计1200万),在北京大学和上海大学各建立一所知识产权学院;这是国内早建立的两所知识产权学院,方明伦常务副校长亲力亲为,指挥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的建立与建设工程,并兼任知识产权学院院长。1998年10月,文学院涉外经济法系并入知识产权学院。
2004年,上海市政府在2004第55号批复中同意在上海大学法学院的基础上建立上海政法学院,同时撤销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和上海大学法学院建制。
后上海大学在原知识产权学院的基础上,组建了目前的上海大学法学院。办学地点在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本部B楼。
学院介绍
上海大学法学院是一所培养法律人才的学院,设有知识产权学院、民商法、国际法与经济法、刑法、宪法行政法、法理法史5个教研室、5个研究中心和上海大学法学研究所、上海大学知识产权研究所。
学院拥有法学本科专业,一级法学硕士学位授予点,包括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调解与仲裁、知识产权等11个二级法学硕士学位授予点和1个著名法学家--沈四宝院长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知识产权方向管理学博士学位授予点。多年来,学院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特别是在民商法、知识产权、金融法领域的教学和研究具有突出的整体优势,特色鲜明。知识产权学科曾是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现为上海市教委的教育高地项目之一。学院师资力量雄厚,院长沈四宝教授是我国著名的法学家。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0多名,20多名教师获得博士学位或在国外有留学经历。当前正在创特色、入主流、走国际化办学的道路。
办学特色
学院以学生为本,全面推行教育教学改革,创造有利于学生早日成才的学习环境,学生修满专业所需学分即可提前毕业。学院广泛运用案例教学、模拟法庭和多媒体等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并取得显著成果。学院每年选拔学生总数10%的毕业生免试直升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
学院与上海市多个法院、检察院和著名律师事务所有长期良好合作关系,并建立了一批学生实习基地,为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创造了条件。法学院学生多次在校市组织的各种演讲、辩论和知识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学院与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的部分大学的法学院建立了良好的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不定期地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进行讲学和合作研究,每年选派一定比例的毕业生去国外著名法学院交流学习(其中部分有资助)。
上海大学法学院培养的学生在上海司法界具有良好的口碑,沪上许多著名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都出自本学院。2007年上海市评选的十大东方大律师中,有四人是法学院的校友。
专业介绍
法学专业本科生培养目标
学院按宽口径、厚基础、重实践的教学理念,培养有理想、有道德、勇于进取、善于创新、掌握法学理论和思维方法,熟悉国际和中国法律,能够从事各类法律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有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民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等。
毕业生主要就业流向
法院、检察院、海关、工商局、税务局、司法局、边检局等政府机关,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跨国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大中型企业、律师事务所、专利和商标事务所或其他从事法律服务和管理的中介机构等
法学院根据上海大学的总体定位和整体战略目标,根据上海市和长江三角洲在新世纪的经济社会文化发上海大学校本部
展规划,根据学院的现状和可能发展条件,经多次研究讨论,提出以下发展目标:服务上海、面向全国,以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知识产权管理于法律为学科重点发展方向,以学科建设为主导,以研究生教育为中心,教学与科研紧密结合,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着力打造好在“上大法学大讲堂”、《上大法学文库》、《上大法律评论》三个学术平台。2010年前完成学院由教学研究型向研究教学型的转化,再经过20年的不懈努力,跻身于国际法学院之林。